香港电影《夜王》大年初四在两广地区上映,票房口碑双丰收,拿下了春节档最高评分。影片成果来自题材稀缺大尺度,加上黄子华和郑秀文等主演的影响力,但在商业类型上,《夜王》是一部以夜场为舞台的设局复仇片。

进入影片后三分之一的高潮段落,老观众明显能从情节中看到香港20世纪90年代《千王1991》(梁朝伟、叶子媚、任达华)、《赌神》(周润发)等以智取胜的千术片的影子。

靠假身份、信息差、团队配合诱敌深入步步设伏,最终完成反转的西方影片更多,有《骗中骗》(1973年,保罗·纽曼、罗伯特·雷德福)以精巧布局完成复仇;也有《十一罗汉》(2001年,乔治·克鲁尼、布拉德·皮特)式团队协作、步步为营的劫盗骗局。
《夜王》承接这一脉络,把人物关系与主角困境铺开,用喜剧外壳包裹戏剧矛盾,把题材的独特性讲得清楚耐看。
影片的核心情节明显带有爽剧感:男主(黄子华)欢哥联手三教九流在夜总会里搞“大龙凤”(唱大戏),钓为富不仁的“二世祖”上钩,夺回尊严与场子。但问题来了——明明是擦边犯罪的骗局,为啥观众看了一点不反感,反而全程代入、拼命站男女主,打心底希望他们成功?

影片入戏时,富二代因为V姐(郑秀文 饰)签约时对他不够毕恭毕敬,反而更认同他妹妹,他面子挂不住,就直接串通卖家撕毁收购合约。这样V姐作为担保人要赔8000万违约金,然后富二代打算再次买下夜总会。
这两场戏就写活了一个人物:二世祖搞垮别人,根本不是有多大仇多大恨,仅仅是自己没得到足够的尊重。位高权重的人一个轻飘飘的决定,就让普通人的人生崩塌、全家无路可走。
男女主角设这场局,从一开始就是以骗止恶、以局惩傲的绝地反击。当然,这段戏也是欢哥追回前妻情节主线的高潮段落。也正因为如此,观众才会彻底站在男女主角这边,盼着他们翻盘、盼着他们狠狠教训富二代。
影片讲述欢哥干爹去世加经营不善,干妈决定卖掉欢哥主理的夜总会。负责收购的正是欢哥前妻V姐。为留下倾注多年心血的夜场和姐姐妹妹们的饭碗,欢哥紧急培训员工、亲自示范夜场服务技巧,展示撒娇、嘟嘴、夹子音等爆笑绝活。在人物群像串联中,体现了行业质感和人物困境。

富二代的恶意陷害让打算炒掉前夫的V姐卖房卖车,强行搬回与前夫的住所。想不到卧房床下散落着不少耳环,对欢哥有意的MIMI每次来都留下了一只耳环。
从澳门赌钱赢钱,和好吵架,分开、捆绑,欢哥V姐一路观念碰撞、性格冲突。但男主就算自己无比落魄一身麻烦,心里依旧装着前妻。片中最戳人的一个细节是:欢哥脚被碎玻璃割伤,一瘸一拐拿着钱离开时,突然想起玻璃会伤到V姐,又折返回来,用手里的钱把碎玻璃扫到一旁。这个细节不仅打动了V姐,也打动了所有观众。
《夜王》人物和情节被观众接受,一是欢哥用义气和人情换来了员工的人情和义气,二在剪不断理还乱的过往中,男主一直对女主念念不忘,离婚十年仍然赴汤蹈火。

《夜王》的剧本结构真的很稳。到男主开始设局,影片把前三分之二多个散点透视展开的不同阶层人物,全部串成一条线织成关系网。前面三分之二放得开,铺人铺事铺生态;后面三分之一收得住,所有伏笔一一呼应回收,结构严丝合缝。
整个计划环环相扣,不同角色、不同环节精准配合,中间两次意外的危机及解决,更显示了编导对观众的尊重和技法的娴熟,设局及实施段落情节冲突、节奏气氛全部拉满,剧本功不可没。
当然,电影也不是没有缺点。好的一面是,影片每个角色都有戏,人物各有特色、形象鲜明;遗憾的是V姐在整个设局及执行中的不可替代性、不管是智慧因素还是高光戏份都不如男主突出,使得女性形象的力度稍显不足。

总体来看,《夜王》给内地电影、特别是现实题材创作的启示价值珍贵:编导从最市井、最有烟火气的生活里,挖出最强的戏剧冲突,塑造有底线、有情义的普通人,传递出咬牙打拼、绝不放弃、同舟共济、逆境翻身的香港精神。这种精神在黄子华之前的《毒舌律师》《破地狱》里,同样打动过无数内地观众。
(来源:煲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