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杨曙光律师发文:本律师依法接受北京大象无形音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近日部分网络用户发布针对委托人旗下艺人汪苏泷先生的不实及不当言论,涉嫌侵犯汪苏泷先生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之相关事宜,发表严正声明。部门内容如下:
近日,新浪微博、豆瓣等网络平台上有部分用户,通过主观臆测音乐作品授权状态/署名信息、断章取义歪曲汪苏泷先生在综艺节目中言论等方式,恶意捏造、散布、影射有关汪苏泷先生的不实信息,甚至对其使用侮辱性隐喻,企图混淆视听。对委托人和汪苏泷先生的正常工作均造成了负面影响。已涉嫌侵犯汪苏泷先生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正告各侵权主体立即停止并不得再实施相关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删除全部已发布或转载的含有歪曲事实、污蔑诋毁、造谣诽谤等内容的图片、文章、评论等侵权内容并消除不良影响。本所律师已就相关侵权主体的行为进行了取证,并正在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对持续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委托人及其旗下艺人汪苏泷先生的合法权益。
随后,汪苏泷工作室@汪苏泷Studio同步发文:针对部分网络用户发布关于汪苏泷先生的不实及不当言论,我们已委托律师事务所采取法律措施,后续将持续跟进相关事宜。汪苏泷先生一直高度尊重版权、尊重创作者和演唱者、尊重合作伙伴,我们也将坚决维护汪苏泷先生的合法权益。
近期,歌曲《年轮》引发的归属之争持续引发关注。
7月22日,网红@旺仔小乔 表示,《年轮》原唱不是汪苏泷,这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并引发网友关注。@旺仔小乔称:“《年轮》由汪苏泷创作,但原唱是张碧晨,我认定的事不会改。”
7月25日凌晨,汪苏泷对接号@SilenceRadio0917 发文:“在《年轮》发行十年之时,我们决定收回《年轮》授权,暂不授权该作品做任何演唱。”
汪苏泷对接号@SilenceRadio0917 截图
两小时后,@张碧晨Studio 也发布声明,称张碧晨是《年轮》的“唯一原唱”,但与此同时,也宣布与这首歌曲告别。
@张碧晨Studio 发布声明
张碧晨工作室指出,张碧晨版本《年轮》于2015年6月15日作为《花千骨》电视剧插曲首发上线,早于汪苏泷版(6月30日)15天,且是剧中唯一使用版本。
汪苏泷方则认为,男声版虽晚15天上线,但两版均收录于当年发行的《花千骨》OST专辑,符合“双原唱”的行业惯例。
一小时后,大象无形音乐总经理@李思睿_Music 表示,“清楚记得当初收到《年轮》项目的需求时,项目方就是邀请我们创作并演唱,所以我们从创作起始就明确知道男女版本是同时存在的。刚刚翻了一下,十年前的项目往来邮件记录还在邮箱里。事已至此,《年轮》回家。”
@李思睿_Music 微博截图
7月25日18时许,@张碧晨Studio 再次发文称,“经查阅张碧晨女士原经纪代理方与制作方签署的正式合约,我方艺人张碧晨依法享有该歌曲在全球范围内的永久演唱的权利。出于尊重与自我选择,张碧晨女士今后将不再演唱该歌曲。”
文中亦表示,“感恩过往,感恩所有为张碧晨女士演唱歌曲的词曲作者,感谢你们对她的成就。”
@张碧晨Studio 再次发文
7月25日晚,汪苏泷在深圳巡演时演唱了这首正在风口浪尖的《年轮》,并用谐音梗回应这首歌的“原唱”之争:“山西有醋,兰州有牛肉面,我们深圳有什么呢?想了很久才想到,深圳有影子,因为身正(深圳)不怕影子斜。”
7月25日晚,汪苏泷在深圳巡演唱《年轮》,并表示“身正不怕影子斜”。
综合当事方账号、澎湃新闻、都市现场、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