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综合红星新闻、上观新闻、企查查APP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更新被执行人信息,郑爽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
上观新闻今年9月26日报道,在因“代孕弃养”、偷逃税被“封杀”后,演员郑爽还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据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2016年1月13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策划服务期限为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5月10日中的70个实际有效工作日。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
同日,该公司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甲方邀请乙方艺人郑爽参与涉案影视剧的拍摄,出演本剧第一号女主角;拍摄工作自2016年2月15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中间的70个实际有效工作日;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艺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从而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影响本剧至拍摄和上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截止当时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分多笔向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支付合计3050万元,付款用途均注明涉案影视剧服务费。
然而在涉案电视剧拍摄完毕后,2021年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同年,郑爽代孕事件也被揭发。郑爽相关作品纷纷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