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丽
图/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微博@袁冰妍
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了《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法对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的公告。公告称,重庆市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袁冰妍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袁冰妍仍整改不彻底,加之其关联企业存在偷逃税嫌疑,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袁冰妍取得部分劳务报酬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并将部分用于个人的消费性支出在其控股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缴个人所得税。其关联企业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
公告称,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袁冰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如实提供资料,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袁冰妍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7.38万元;对其关联企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已依法向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袁冰妍及其关联企业已按规定缴清税款罚款及滞纳金。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当天,中新网评论袁冰妍偷逃税事件:“学艺先学德,做戏先做人。不要以为有了名气,坐拥粉丝的喜爱就可以为所欲为,无视法律红线,最后只能沦为‘法制咖’。”
今年6月, 袁冰妍关联公司因偷漏税被罚97.8万元。随后,袁冰妍工作室发布声明称,将深刻反省,并积极配合整改。7月,人民网发表评论称:“依法查处偷逃税现象,不是跟哪个演员过不去,而是跟偷逃税行为过不去。谁损害国家利益,谁不拿法律当回事,谁破坏文娱业形象,谁就难逃惩罚。从这个角度看,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偷逃税行为,既是为国尽责,也是为了文娱行业行稳致远。”
袁冰妍1992年出生于上海市,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曾出演电视剧《白衣校花与大长腿》《末代皇帝传奇》《老九门》《将夜》《回到明朝当王爷之杨凌传》《琉璃》《祝卿好》等。
文字 | 记者 李丽
图片 |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微博@袁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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